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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办组织工作优秀共产党员评选通知
文章来源:十一运会官方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10-28

 

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筹办组织工作

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部室党支部:

十一运筹备工作开展以来,各部室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在省委、省政府和十一运组委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十一运会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经组委会党委研究,决定对在筹办工作和赛事组织工作中思想政治表现好、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为在十一运组委会工作的共产党员(山东方面),按支部党员总数的30%左右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一)。推荐人选经组委会党委研究确定后,授予“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筹办组织工作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认真贯彻落实十一运组委会工作目标和宗旨,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工作中讲奉献,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挑重担,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积极参加“率先垂范、奉献全运”,“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始终保持奋发昂扬、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做到关键时刻冲得上去,经得住考验。

5、工作中无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要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办法,好中选优。推荐人选要以政治思想表现情况和工作业绩为主,又要考虑在组委会工作时间的长短。要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增加透明度,认真考察,严格把关。

2、程序:各部室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并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人选;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本支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组委会党委办公室;组委会党委审批,进行表彰。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筹办组织工作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一式三份(B5纸双面打印),材料要事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表达简练,确保人选情况属实。表格可从十一运官方网站下载。

2、各支部按要求整理推荐人选材料后,于20091110日前报送组委会党委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评选组织工作。要及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传达通知精神,认真总结,并开展民主评议。要保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2、评选表彰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意见,注重工作成绩和群众公认,确保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评选表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人选,对违反规定和程序的,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筹办组织工作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筹办组织工作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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