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开闭幕期间济南奥体无线电管制通告
文章来源:十一运会官方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10-14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第十一届全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期间
在济南奥体中心附近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的
通   告

 

  为保障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期间各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正常运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电磁频谱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十一届全运会开幕式、闭幕式期间对济南及周边地区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
  本通告所称无线电管制,是指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区域内,依法对无线电波的发射和辐射实施强制性管理,对非十一届全运会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及辐射无线电波的设备实施强制性管理。
  管制期间,在管制区域内除经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直接用于十一届全运会的无线电台(站)外,其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管制时间:10月16日12时至24时、10月28日12时至24时:
  (一)济南市辖区停止使用150MHz、400MHz业余无线电台、各类航海航空和车辆模型无线遥控设备、校园调频广播电台。
  (二)济南奥体中心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内,停止使用无线扩频室外台站、室外无线局域网(WLAN)基站。
  (三)济南奥体中心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停止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大型机电设备。
  (四)济南奥体中心周边半径15公里范围内禁止使用无线对讲机;周边半径35公里范围内禁止使用无线车载台、无线电固定台(不含公众移动通信网基站)、无线寻呼台、900MHz无中心通信系统、450MHz农村无线接入系统、SCDMA无线接入设备。
  (五)济南奥体中心周边半径5公里区域内,禁止使用公众对讲机、工业无线遥控设备、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
  二、管制期间,在管制区域以外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如对直接用于十一届全运会的无线电台(站)产生干扰,应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扰。
  三、济南、泰安、德州市人民政府依据本通告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无线电管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投诉电话:0531-86056147,0531-86425800)。
  特此通告。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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