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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道决赛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十一运会官方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9-26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柔道决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柔道决赛于2009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山东省滨州市举行。为了做好赛会组织和接待工作,经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和十一运会组委会竞赛部同意,现将赛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滨州市奥林匹克公园体育馆 

 

  二、报名:请各参赛单位按照网络报名要求,如期完成报名工作。 

 

  三、报到: 

  (一)裁判员于10月16日15:00前,到山东省龙千潭酒店报到,地址:济南市经一纬三路11-15号 

  联系人:张亮,联系电话:15305317299 

  宾馆总机:0531-86057777; 

  手机:13355318885,15053138888 

  (二)运动队于10月17日到滨州市冠军度假村报到。 

  联系人:李永祥,联系电话:13355438025 

  酒店总机:0543-3285111 

  地址:渤海十六路与黄河十一路交叉口西北 

  (三)由于滨州暂不通火车,运动队可就近到淄博或济南火车站后转乘公共汽车到滨州。 

  (四)赛区在滨州汽车站设接站处,各运动队需要接站的,请提前2天与赛区联系,以便接站。 

  联系人:张传礼,手机:13563074516 

 

  四、收费标准与要求 

  (一)报到时,各运动队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90元,大会每人每天补助7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补助150元;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者每人每天交食宿费用310元;西部省市各运动队在编人员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二)超编人员食宿费用自理,需要大会安排的单位请于9月25日前与赛区联系,联系人:刘金堂,电话:13905438122。超编人员住三星级宾馆的,每人每天收取310元食宿费,每提高一个星级标准,在此基础上加收20%的费用。另外,每人每天收取120元的赛事观摩、交通、制证等费用。 

  (三)以上费用报到时一次付清。 

 

  五、其它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请将《运动员体检证明》和《运动员人身保险证明》一并交竞委会。 

  (二)需订购返程车票者,请认真填写《返程车票预订单》(见附件,要求字迹清晰),报到时连同相关费用交报到处。 

  (三)如需退票或者重新订票、改签,请自行解决。

 

  六、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李璇 

  电话:010-67012281,67021541(传真) 

  (二)滨州市体育局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十六路736号 

  邮编:256603   联系人:陈文明 

  手机:13515430889 

  电话:0543-3157025,3157021(传真)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返程车票预订单》

编辑:胡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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