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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帮助群众
文章来源:十一运官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6-20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事业。山东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围绕这一要求,从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收入分配关系、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好受灾和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等方面,相继出台了多项惠民政策与措施,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在齐鲁大地,广大人民群众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实惠,和谐山东建设正在顺利向前推进。

(一)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山东省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民心工程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面向全体劳动者进行职业教育培训,援助困难群众就业,建立完善符合山东实际的劳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政策法规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大型就业招聘会近年来,山东省千方百计扩大劳动就业,就业总量保持了持续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03年至2007年,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9万人,年均增长4%,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733.6万人,年均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8%的目标之内。200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0.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55.6万人,连续四年实现城乡就业双过百万。

1.加大积极就业政策保障力度。近年来,山东省结合实际制定了50多个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性文件,形成了涉及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再就业援助、主辅分离、企业裁员、灵活就业、财政投入等方面的政策体系。2004年5月,山东省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省级促进就业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把就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就业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应。2002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促进就业资金27.2亿元,发放《再就业优惠证》99万个,减免各种税费14.7亿元,惠及下岗失业人员149万人次。

2.加大城乡劳动力就业统筹力度。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参与试点的济南、青岛等5个市和20个县(市、区),在劳动力就业规划、管理和政策等方面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探索城乡有效衔接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打破城乡分割,逐步消除户籍制度所造成的城乡劳动者身份的不平等,促进劳动力在平等竞争中自由流动,营造城乡一体的就业环境,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作为山东第一批试点城市,青岛市积极搭建城乡一体的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企业用工信息库,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就业信息网络就业服务平台、职业培训平台和社会保障平台,推动城乡统筹就业。2005年以来,该市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3万人,占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59%;组织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6.4万人,占有培训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37%。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全面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流动证(卡)管理制度和限制性政策。组织实施“西输东接”工程和“南下北上”行动,提高了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形成了省内外劳务协作的良好局面。山东将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全省城乡统筹就业的格局。

编辑:胡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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